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一、餐饮发票入账
1、餐饮发票计入“职工福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第三条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贵港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为您详述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外,在企业日常实务中,逢年过节员工聚餐,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等,由于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这里说的是为员工,不是为外人。为外人的支出计入招待费。
2、餐饮发票计入“差旅费”
有的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还是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3、餐饮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因此,企业对外经营招待取得的餐饮发票应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4、餐饮发票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客户、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记要等资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于餐饮服务,文件明确规定不得抵扣进项。虽然目前除不能向自然人开具专票外,对于餐饮服务暂无开具专票的限制,但由于不能抵扣,建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若存在可以抵扣的会务费与餐饮服务开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情况,届时申报抵扣时,需将餐饮服务发票进项及时转出。
二、餐费常见误区
误区一:
所有餐费都是业务招待费
正确做法:在企业的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不少企业将餐费和业务招待费划等号。事实上,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但餐费不一定都是业务招待费。
比如: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用餐,会计核算上列“招待费”;
◎员工食堂就餐、加班聚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福利费”;
◎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差旅费”;
◎企业组织员工职业技术培训,培训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会计核算上列“会议费”;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开办费”;
◎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会计核算上列“工资薪金”;
◎企业召开董事会,董事会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董事会费”;
◎影视企业拍摄过程中“影视剧中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入“影视成本”。
误区二:
用餐后开具餐饮发票,必须开具发票清单
正确做法:餐饮服务行业的销售方可按商品编码307040100000000000(餐饮服务)开具发票,菜品中的清单无需经过税控系统清单开具,消费者可凭小票和发票一并作为税收凭证。
误区三:
差旅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抵扣
正确做法:差旅费中的餐费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特别提醒:因餐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除差旅费以外的职工教育经费、会议费、董事会会费及其他相关成本中的餐费,均需要单独核算或单独列示。
三、餐饮费税前扣除案例
情况1:
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符合标准的餐费100元属于差旅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100元
贷:库存现金 100元
情况2:
公司召开市场会议过程中发生的餐费10000元属于会务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会务费 10000元
贷:库存现金 10000元
提醒:
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包含内容:会议时间、会议安排、会议内容、会议标准等)、会议纪要等资料。
情况3:
公司召开董事会过程中发生的餐费2000元属于董事会费,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管理费用-董事会费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情况4:
公司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过程中发生的餐费1000元属于职教费,允许按照工资总额的 8%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教费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情况5:
公司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过程中发生的餐费5000元属于福利费,允许按照工资总额的14%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5000元
贷:库存现金 5000元
情况6:
企业筹建过程中发生的餐费6000元属于开办费,可以按照金额的60%计入开办费,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总额度不受收入的限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6000元
贷:库存现金 6000元
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
情况7:
企业因销售业务洽谈会、展览会过程中发生的餐饮费用9000元属于业务宣传费,允许按照营业收入总额的15%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9000元
贷:库存现金 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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